□ 马冠军 河南省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
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工作,在改善和减轻患者临床症状、提高患者生活质量,及减少抗病毒药物引起的毒副作用等方面,都表现出了一定的优势。但艾滋病的发病原因,西医认识非常明确,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所引起。中医病因性质问题,学界认识仍然是“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”。这样一来,直接影响着临床治疗方药的广泛承认和全面推广。统一认识很有必要,“原汁添新味”是认识的基本思路和方法。“原汁”就是以中医基本理论为根。“新味”就是参照西医理论,以临床实际为据。“原汁添新味”就是在中医基本理论的基础上,依据临床实际进行认识上的创新。“原汁”和“新味”二者缺一不可。
艾滋病中医病因五种认识
现在对艾滋病中医病因,大体有以下五类不同的认识,分析如次。
感染艾毒、艾邪 艾毒、艾邪是直接附会西医的称谓,仅仅是艾滋病病毒的简称,只有“新味”,不含“原汁”,对中医理、法、方、药的具体应用没有实际的理论和临床意义。
感染疫毒、毒邪、伏邪、疠气等 疫毒、毒邪、伏邪、疠气等是中医温病学对“皆相染易”性质病因的总称、泛称,虽有中医特色,是“原汁”不纯,“新味”不含,无论从中医诊断学或者从治疗学上,都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。
气虚、血虚、阴虚、阳虚、肾虚、精虚等 这是外邪入侵后导致的结果,不是原因,可以称为继发性原因,或称为第二原因,严格来说只能叫“证因”,不能称之为病因。艾滋病的传染性也得不到体现,是有“原汁”无“新味”。
感染湿温、湿热等 湿温已是中医的专有病名。湿热是艾滋病发病时的重要病机之一,是不少学者的共识,称之为病因既不规范,也不免有以偏赅全之憾。
感染湿毒 HIV致病,起病隐匿,病程迁延,缠绵难愈,表现复杂,首犯脾土,病位广泛,符合中医湿邪致病特点,几乎是专家学者的一致观点。称谓“湿毒”也符合现在语言习惯,但不严谨,经不起分析。“毒”作为中医学特殊的病因学概念,有其特定的含义。张允岭等曾对9个地区110位专家问卷调查,通过类聚分析与因子分析结果提示,毒的主要特征是酷烈性、暴戾性、正损性,即毒致病来势凶猛,发病急骤,传变迅速,以发病急,病情传变快为临床特点。人体感染HIV后,呈现一个很长的自然史发展过程,8~10年的潜伏期可无任何症状,与毒的致病特点相悖。湿毒之名,虽是“原汁添新味”,但“原汁”与“新味”有附会之嫌。
艾滋病病因为“异湿”
笔者认为,HIV命名为“异湿”(马冠军,董少群,杨宝华等,《对艾滋病中医病因的认识》,见《中医学报》,2010年10月第5期),符合“原汁添新味”的基本思路。“异湿”之名可以提供3个主要信息。
异湿非六淫之湿邪 艾滋病属湿邪致病,可艾滋病是传染病,此湿邪与我们常说的“非时之感”的六淫之湿邪是有区别和差异的,所以叫异湿。
异湿是异气之一 《温疫论》开篇自叙说:“温疫之为病,非风、非寒、非暑、非湿,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所感。”《叶氏医效秘传》曰:“瘟疫者……虽有时气所得,然所感者,皆由恶毒异气所成。”艾滋病为疫病之一,HIV即为异气之一。因属湿邪致病特点的异气,所以称异湿。
异湿是湿邪之一 对于湿邪而言,六淫之湿邪致病者称外湿。脏腑功能失调产生湿邪致病者称内湿。具有“皆相染易”的湿邪致病者称异湿,顺理成章,一目了然地反映出艾滋病的中医病邪性质。
提出“异湿”理论的重要意义
提出异湿理论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是可以避免见到传染病就清热解毒的不良习惯,可指导艾滋病的临床用药。
二是可以解读艾滋病的病理演变过程。异湿为艾滋病的始动因素,可直接导致湿热、湿痰、湿瘀等新的病理产物。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”,异湿久踞,会造成脏腑、阴阳、气血的不足。复杂的证侯可直接或间接由于异湿“因加而发”。湿热、湿痰、湿瘀、阴阳气血亏虚,不仅是异湿的病理产物,又是艾滋病的重要病机,也是从属于异湿的新致病因素,但并不影响异湿的盛馁对艾滋病发生、发展、转归的过程起决定作用。
三是传承并发展了中医异气理论和湿邪致病理论。
异湿命名,既是湿邪致病理论与疫病理论的有机结合,也是中医异气理论原创思维与西医传染病理论的有机结合,总之,是纯正的“原汁”与“新味”的有机结合。